黑龙江省与厦门市建立机制 交流处理生活垃圾经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若干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在与广东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1对1”交流协作机制的基础上,与厦门市结对建立交流机制。

  7月19日至21日,黑龙江省与厦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1对1”交流活动,厦门市考察团赴黑龙江省实地交流。

  厦门市考察团实地考察了哈尔滨市西城红场、群力实验小学、丽景小区等点位,调研了公共机构、校园、社区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详细了解各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询问关键环节做法,现场介绍厦门经验,供当地学习借鉴。

  7月21日上午,厦门市考察团与黑龙江省住建厅、教育厅、哈尔滨市城管局、教育局、哈尔滨市垃圾分类专班有关负责人以及哈尔滨市9区城管局局长、松安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会上,厦门市交流团就厦门市开展垃圾分类总体情况和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以及企业在垃圾分类发挥的重要作用做了详细的介绍,对开展垃圾分类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一一进行了分析和解答。(记者 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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