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情趋稳 黑龙江省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调至Ⅳ级

  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目前,我省黑龙江干流黑河奇克站以上江段全部降至警戒水位以下,奇克站以下江段洪水重现期小于10年一遇,汛情趋于平稳。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请示省防指领导同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日12时将全省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省防指要求有关市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汛情变化,严格按照预案规定,毫不放松抓好各项防汛工作。沿江县市特别是黑龙江上游处于退水期的江段要保持巡堤查险标准和力度,上足巡堤力量,扩大巡查范围,做到洪水不退、人员不撤、抗洪不止。(徐宝德 李刚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谭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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